入会指南
福州市电子商务入会条件
1、符合以下行业,并能热心支持和参与商会各项活动:
(1)、电子商务企业(B2B、B2C、C2C、C2B、O2O、移动电子商务等)、电子商务代运营企业、网购服务、社区产品服务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;
(2)、传统企业、知名品牌、县域经济、农业产品、地方特色等电子商务供应商;
(3)、金融行业、电信运营商、支付平台、物流平台、系统及软硬件支撑平台等领域的电子商务服务商、行业应用服务单位;
(4)、基金、创投、风投、投行、保险、券商等金融企业以及台湾地区(台资)电子商务相关企业。;
2.在以往的经营中无不良记录,无重大投诉、未接受过各种行政处罚的企事业单位;